我市车购税持续增长1—8月入库税收9029万元
今年以来,国家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凡购买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按照7.5%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大力推动了车辆的消费。1—8月,我市征收车辆购置税902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9.5%。
为方便纳税人快捷、高效办理车购税,我市国税部门积极提供多元化缴税方式,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严格落实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安装POS机,极大地提高了办税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