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开展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落实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我局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自然资发〔2020〕48号)和《四川省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技术指引》(川自然资发〔2020〕4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于2020年启动内江市新一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一、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一)在内江市上一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工矿废弃地资源进行摸底并经过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最终确定了本轮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
(二)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我局启动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招标采购等程序,确定了编制单位。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工矿废弃地地块踏勘,图斑复核等外业工作,正在开展地块规划设计等内业工作。
二、专项规划编制资金保障情况
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我局向市政府申请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在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已得到保障,编制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