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内江市第二小学校改扩建(一期)项目土地划拨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土地征拆情况
内江市第二小学校改扩建项目一、二期共占地约25.8亩,其中一期8.62亩,二期17.18亩。经函询市中区政府和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一期范围内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除一户正在商谈未签约外,其余房屋已全部拆除完成,待房屋征收完成后,即可满足土地划拨条件。
二、土地划拨价款情况
内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员会会议纪要明确:城市道路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采用无偿划拨方式供地,农民安置还房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无偿划拨方式供地或采用有偿划拨方式供地,其余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用地,原则上按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内府函〔2008〕2号)规定收取划拨价款;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和特殊用地(军事、监教场所、宗教等),可由市政府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土地划拨价格。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内府函〔2008〕2号)规定:城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用地划拨价款为36万元/亩。
综上相关政策规定,建议市中区政府就土地价款事宜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市政府召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土地划拨价格。二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解决土地划拨价款。我局待市政府形成意见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及时完成内江市第二小学校土地划拨。
感谢您对内江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继续支持。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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