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购买服务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购“内江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购买的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三、购买的服务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设计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森林和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基。森林和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救助最为困难,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最大威胁。

  2019年3月30日和2020年3月30日,四川省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和凉山州西昌市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火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为了深刻吸取木里“3.30”、西昌“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和草原火险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全面部署安排了为期两年(2021至2022年)的普查工作。2020年9月,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对普查目的、范围、内容和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工作要求作了具体安排。2020年11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林发46号),标志着四川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内江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沱江下游中段。东连重庆,西接成都,南靠自贡、宜宾、泸州,北通资阳、遂宁。地理位置东经104°15′—105°26′,北纬29°11′—30°2′。全市幅员面积5385平方公里。东西长121.5公里,南北宽94.7公里。内江西靠龙泉山脉,东靠华蓥山脉,地势平缓,浅丘平坝相间,与南充、德阳、自贡的丘陵区构成川中丘陵,是典型的川中丘陵地貌。内江市委、市政府为了有效开展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决定启动内江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可燃物载量分布图编制

  收集汇总各县(市)森林资源分布图层成果,完成内江市森林资源分布图图层。

  收集汇总各县(市)可燃物载量分布图成果,完成市州级可燃物载量分布图(1:10万)

  2、危险性评估

  收集汇总各县(市)危险性分级图,汇总完成内江市危险性分级图。

  3、风险评估与区划

  收集各县(市)完成的森林资源风险评估与区划、建筑物风险评估与区划、人口风险评估与区划、经济风险评估与区划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森林火灾风险与区划分布图、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分布图等10个图层,完成共轭性分析,协调各县级单位区划后上报省普查办。

  4、重点隐患评估

  收集汇总各县(市)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成果,汇总完成内江市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成果。

  5、指导检查

  指导各县(市、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以及协助省级、国家级质量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依据

  1、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20〕46号)。

  2、相关规程

  《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

  《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

  《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程》;

  《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技术规程》;

  《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试点版)》;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程(试点版)》;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技术规程(试点版)》;

  《森林可燃物调查质量检查办法》;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大样地调查实施细则》;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火源、历史火灾与减灾能力调查实施细则》。

  (四)成果资料

  1、数据库

  (1)危险性调查数据库

  森林可燃物调查数据库;

  森林野外火源数据库;

  气象资料数据库;

  地形地势数据库;

  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数据库。

  (2)历史灾害调查数据库

  森林火灾事件专项调查数据库。

  (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库

  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库。

  (4)承灾体数据库

  基础地理数据库。包括县界、乡镇界等政区界线,以及主要城市、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和行政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驻地位置。

  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库。

  屋建筑分布数据库。

  防火设施分布数据库。

  人口统计数据库。

  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库。

  (5)危险性评估数据库

  包括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及等级。

  (6)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库

  包括森林火灾综合、森林资源、建筑物、人口和经济风险等级和风险区划数据库。

  (7)重点隐患调查数据库

  包括房屋建筑、防火设施、减灾能力薄弱环节综合隐患数据库。

  2、图件

  (1)调查基础图件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调查遥感底图;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森林空间要素底图。

  (2)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图件

  森林可燃物类型及载量(属性)分布图。

  林区牧区野外火源分布图。

  森林火灾危险性指数及等级分布图。

  (3)承灾体调查图件

  林区居民人口密度分布图;

  林区房屋建筑空间分布图;

  林区各类防火设施空间分布图;

  林区名胜古迹空间分布图;

  林区各类基础设施空间分布图;

  森林资源空间分布图;

  珍贵树种空间分布图;

  野生动物资源空间分布图;

  野生植物资源空间分布图;

  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森林公园空间分布图;

  林区产业空间分布图。

  (4)历史灾害调查图件

  森林火灾次数分布图;

  森林火灾面积分布图;

  森林火灾森林资源损失分布图;

  森林火灾人员伤亡分布图;

  森林火灾扑火费用分布图。

  (5)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件

  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资源要素空间分布图;

  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能力分布图。

  (6)风险评估与区划图件

  森林火灾综合风险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综合风险区划图;

  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区划图;

  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区划图;

  森林火灾人口风险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人口风险区划图;

  森林火灾经济风险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经济风险区划图。

  (7)重点隐患调查图件

  森林火灾承灾体(房屋建筑)隐患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承灾体(防火设施)隐患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分布图;

  森林火灾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

  3、成果报告

  包括以下:

  森林火灾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分析报告;

  森林火灾历史数据分析报告;

  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报告;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报告;

  森林火灾评估与区划分析报告;

  森林可燃物载量模型分析报告;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质检报告;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验收报告;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汇集清单。

  4、成果质量要求

  (1)提供的规划工作成果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word、PDF、纸质文件。

  (2)调查成果需要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采购合同至完成全市火灾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和上报并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后。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提交的纸质材料和数据库等电子材料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全市火灾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和上报并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其他服务要求

  (1)具备3名以上省级考核合格技术人员;

  (2)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表列明野外调查、内业内容的报价。

  (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利润、资料费、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4)供应商承诺在实施本项目期间若因供应商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5、履约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四、承接主体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五、绩效评价标准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核定应支付服务费用,考核指标如下:

  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提交的纸质材料和数据库等电子材料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后70分,完成全市火灾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和上报并通过国家和省级质量验收30分。本项目采购完成,考核指标的考核明细标准将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

  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止。希望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包括有意见的具体内容、事实、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逾期提出的意见将不再受理。

  采 购 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内江市翔龙路136号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832-2936059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