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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采购项目购买服务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购“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购买的项目名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采购项目

  三、购买的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的通知》(厅文〔2019〕17号)及内江市档案馆《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内档馆〔2021〕5号)要求,我局需按照“双套制”要求于今年12月底以前移交截止到机改前的档案。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我局需移交的档案共1047盒,约37万页,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档案的移交工作,并验收合格;

  2、移交前需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1)档案整理:文件材料应当按时间先后顺序、按材料的主次顺序排列,如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排列。重复文件需剔除并整理整齐、列好清单,统一归还给采购人。

  (2)扫描:按《四川省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具体包括:彩色扫描、扫描分辨率达到300dpi、对每份文件的每页进行纠偏处理,做好电子目录与扫描件一一挂接,存储格式JPG格式并做好数据备份。

  (3)图像处理: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时所运用到的图像处理软件须包括以下功能:自动判断24位彩色图像智能去除黑边、图像自动纠正、伽玛校正、图像去噪、印章处理、图像去底、抠图、扣章、印章加红、文档打码、图像扫描(扫描、插入、覆盖)。

  (4)数据质检和备份:

  1)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时所运用到的著录系统处理软件须包括以下功能:自定义档案录入模版、自定义字段、自定义报表、识别图像文字、自动备份数据;

  2)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时运用到PDF转换软件须包括以下功能:可以将jpeg、tif、bmp等图像格式批量转换成PDF文档;

  3)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时运用到档案质检系统须包括以下功能:对电子条目数据各字段逻辑错误进行检测、对电子条目数据和电子图像数据一一对应关系进行检测、对电子图像数据属性数据进行检测。

  (5)目录制作:

  1)编页码:按照文件材料顺序依次编页码,正面编在右上角,反面编在左上角,空白页不编写页码,页码使用铅笔编写。

  2)填写卷内目录: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7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即件号。

  文号:照实填写。

  责任者:填写形成档案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题名:照实填写,如文件标题不能反映文件内容,应根据文件内容自拟标题并加[]。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20180000”开始。

  页号:填写卷内每份文件起始之页的编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起止页号。

  备注:要说明卷内文件特殊情况的文字。

  3)填写案卷封面: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件数页数、归档号、档号8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全宗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如:“内江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类目名称:填写“退役军人档案”。

  案卷题名:由作者、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应简明扼要,能反应整卷档案内容。

  起止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保管期限:永久。

  件、页数:填写卷内总件、页数。

  归档号:不填。

  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3个部分组成,根据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编制档号。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内江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分类方案。

  4)编制案卷目录:案卷全部装订完后,应填写案卷目录并装订成册,由案卷号、题名、日期、页数、保管期限、备注6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6)装订(盒):按案卷号顺序依次装订或装入原档案盒内。

  3、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4、采购人仅提供基本的办事场地、桌椅、(水、电、网络设施通)。档案整理装订所需材料及办公设备、电脑、扫描仪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项目组成员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按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基本配备承诺函并提供投入相应人员的名录。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负责人应常驻采购人单位。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人员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必须足额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以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基本配备承诺函为准)。

  ★6、保密方案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设置严格的保密方案,以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档案不得遗失、损坏,如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承诺未得到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的任意资料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项目有关人员提供资料,也仅限于履行项目工作的必要范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应严格遵照国家、四川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制定成果验收确认单。(提供成果验收确认单,格式自拟)。

  (3)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档案移交工作并验收合格。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本项目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完成档案移交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

  4、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5、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完成每年份的档案整理扫描入库后,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项目成果出现错漏的,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错漏进行更正。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3)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注:1、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未带“★”的条款为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四、承接主体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当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五、绩效评价标准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的通知》(厅文〔2019〕17号)及内江市档案馆《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内档馆〔2021〕5号)要求,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考核,考核指标如下:

  未达到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项目目标达成50分;抽查文档出现错漏与原文件不符的50分。本项目采购完成,考核指标的考核明细标准将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

  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4日止。希望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包括有意见的具体内容、事实、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逾期提出的意见将不再受理。

  采 购 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13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24710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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