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6 【字体:大中小 】
内府办发〔202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内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内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府办发〔2016〕62号)同时废止。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
内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