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一)修订背景。2022年1月18日,国家防总办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灾害调查组印发《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照检视《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办于2022年5月修订印发了《内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内办函〔2022〕22号)。近期,我省相继发生平武“7·12”、北川“7·16”山洪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需对《内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再次修订。
(二)修订过程。副市长、市防指指挥长徐炼英先后组织召开市级防汛减灾预案修订完善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筹备会议、集中学习《内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会议,专题研究防汛预案修订工作。市应急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通过调研、座谈和专家咨询等,参照《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深刻汲取“7·12”“7·16”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起草了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于2022年7月20日形成《内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防指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几易其稿,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内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修订主要内容
此次预案修订主要结合当前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内江防汛抗旱实际,对照检视“7·12”“7·16”山洪灾害中我市可能存在的短板漏洞,对各章节内容进行了调整、细化和完善。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安全与发展、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等相关要求融入到预案中。
(二)强化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增补内江日报社作为市防指成员单位;进一步强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特别是基层防汛责任人转移避险、巡查检查的责任落实;对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进行了部分修改。
(三)优化防汛联防联控。对建立健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的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进行明确,要求与同流域内地区及毗邻地区建立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精准掌握毗邻及上游地区水情、雨情、灾险情、气象、水文预警等信息。
(四)优化部门协调联动。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企业、基层防汛责任人落实预警信息接收确认机制和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根据职能职责,分级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覆盖到村(社区)、到组、到户、到人。
(五)其他。进一步注重灾后救向灾前防的转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特别是基层防汛力量建设,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对发生水旱灾害启动响应后,指挥长及副指挥长的职责和指挥处置的位置作了相应明确,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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