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市科技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对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诚恳接受、认真采纳、坚决执行,全面整改,切实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科技局在巡察意见反馈后赓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整改措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科技局党组及时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巡察整改自觉。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整改落实。市科技局党组认真制定《中共内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科技党〔2023〕8号),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三个方面5个主要问题7个具体问题,梳理形成22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召集会议讨论修改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整改事项亲自承担、重点工作亲自落实。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负责、全面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市科技局党组坚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找出存在的管理缺陷和自身不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见实效、管长远。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提升”行动,切实担起牵头单位责任,抓好“包容普惠创新”工作安排部署,强化跟踪检查和督察督办,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完成具体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推动决策部署落地。“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内江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等文件精神,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包容普惠创新”工作群,群内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坚持每个月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包容普惠创新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累计召开业务分析会31场次,及时梳理183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吃透每项指标的内涵,确保数据清楚、成效明显。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与融合城市公交客运、公路、水路、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行业及行业外的数据资源的情况”指标,“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召开业务分析会5次,“面对面”对指标内涵进行答疑解惑,“点对点”对指标进行填报培训,通过强化信息系统共建共享、业务协同,推动构建多层次、高品质的旅客出行服务系统和全链条、一体化的货运物流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内江交通运输服务营商环境,确保该项指标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局针对综合交通大数据资源中心构建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推进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分阶段按步骤实施建设。第一阶段: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交通数据资源中心数据模型建设,实现部分数据接入;第二阶段:2022年12月至长期,开展数据治理融合和数据应用支撑,根据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不同应用需求,对接5G、物联网等新一代应用数据,持续推进各类交通数据汇聚、融合,不断丰富完善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第三阶段:根据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建设不断深入,结合内江实际,在应急救援、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多领域应用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企业群众出行的满意度。
(二)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工作。一是提高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认识,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作用。召开各县(市、区)科技局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会议,传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大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针对新型研发机构设置条件高、研发能力要求强、运行保障难等问题,在全市涉及研发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筛查,引导有初步条件和发展能力的研发单位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经摸排了解,筹建的页岩气经济技术研究院,今年要建成的国家页岩气产业检验检测中心可向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三是广泛宣传《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办法(实行)》和《内江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办法》,争取更多的研发机构备案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内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经摸底,内江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内江新经济产业研究院、汇宇制药研究中心有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的条件。四是进一步做好已备案成功的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按照《四川省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财政后补助实施细则》的要求,帮助督促内江杂交水稻科技开发中心在绩效评估时达到优秀标准,争取得到省上的资金支持。
(三)建设内江科技业务平台。一是加强沟通衔接,开展实地调研。按照《“内江市科技业务平台”技术开发协议》约定事项,邀请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来内江开展业务指导,结合内江市科技业务管理信息调研情况,提出平台业务功能需求。二是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整合科技业务事项,梳理优化科技业务办理流程,构建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顶层设计图,完成《内江市科技业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明确专人推进科技业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和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签订项目任务书。三是强化内部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召开全市科技管理业务培训会2场次,围绕帮助企业提升科技项目管理能力开展专题培训,指导一线科技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强化部门衔接,争取资金到位。2023年6月7日,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市财政局主要领导、省计算机研究院主要领导协商资金拨付及平台上线事宜。2023年6月12日,项目资金已拨付至市科技情报和新技术开发研究所。目前,内江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
(四)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跟踪指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召开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提高各县(市、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围绕科技部政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信息。截至目前,科技部火炬中心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已通过数据库后台互联方式,实现与市场监管、统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市科技局已在系统内完成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817家,信息变更207条。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46家,处理异常企业信息2次。三是强化跟踪指导,定期开展监督。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综合利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科技政策工具做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指导,每季度末在“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季度调查表,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截至2月底,已在系统内完成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调查,累计调查科技型中小企业446家。
(五)督促兑付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一是强化沟通协调。以“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名义组织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对照整改事项,组织全市科技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认定兑现情况,建立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兑现台账。三是加强政策宣贯。组织各县(市、区)学习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指导县(市、区)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跟踪奖励兑现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应向40户2021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励资金645万元。市科技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事项,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牵头管理,计划高新科具体执行,定期联系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针对市中区兑付资金困难问题,2023年6月7日,市科技局主要领导亲自联系市中区协调资金兑付事宜。2023年6月9日、6月16日,市科技局两次督促市中区经科局加强与市中区财政局对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事项。2023年6月19日,5户企业5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通过市中区国库支付中心批量代发拨付至被奖励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021年度40户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兑付工作,共计兑付资金645万元。
(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专题学习《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提升行动方案》,对照问题,逐一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对牵头指标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根据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具体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二级指标单位,认真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市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2021年度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工作台账》《2022年度省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重点任务台账》《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台账》等三本台账。三是严格对标对表、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扎实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2021年度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的7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梳理形成21项整改措施;针对2022年度省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重点任务台账中9个二级指标单位提出的7个方面17项“包容普惠创新”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32项;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台账中企业群众反馈的23个问题,已全部解决;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抓实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将解决营商环境具体问题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提升。
(七)积极发挥整改牵头作用。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大宗物料和短途接驳运输项目整改工作专班,建立联席协作机制,制定大宗物料和短途接驳运输项目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指标,将责任明确到相关业务科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二是逐项落实研究。组织市生态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分析会6次,对包含“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指标在内的40余项二级指标填报进行专题研究、专题指导,围绕大宗物料和短途接驳运输项目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提前谋划,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提升分析会5次,优化迎评资料,积极做好2023年迎评准备,做好该指标的佐证资料收集工作。三是强化政策引领。统筹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指标,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加快‘公转水’‘公转铁’减少公路大宗物料长距离运输比重”相关政策,推动“一单制”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目前,市科技局巡查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度内江市“包容普惠创新”指标进入了全省优秀梯队,排位位于全省第二位次,同比上升4个位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越发浓郁。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工作、增强实效,全力做好整改后续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巡察整改督促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项巡察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动深入谋划,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持续树牢新发展理念和开放创新思维,围绕内江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新成效转化为推进科技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三)构建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整改落实。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相结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打造风清气正的优质营商环境,持续为内江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9月7日至10月7日,联系电话:3091822;邮政信箱: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西一巷43号;电子邮箱:75426920@qq.com。
中共内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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