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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支持1 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5个,夯实保护基础,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为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做到应发尽发。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做到应发尽发。支持为371名符合条件的四川户籍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康复救助。计划安排资金1628万元,其中上级安排1478万元,市、县安排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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