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性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高级统计师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李了了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孙小杰 市统计局局长
王忠良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磐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媛月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陈瑞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李 宁 市国情国力普查中心主任
张小梅 市地方经济调查队队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由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指导全市统计系统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二)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主要领导。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综合核算科。负责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负责全市统计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县区、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民营企业统计调查,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
(四)贸经与服务业科。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工业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六)农村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七)网络信息科(挂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内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统计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全市大型统计调查数据的验收、处理和上报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专业人员的计算机业务培训工作。
(八)投资社会科。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工资、劳动力的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九)执法监督局。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办上级转批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市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内江市市国情国力普查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调查等工作。
(二)内江市市地方经济调查队。主要完成以市为总体的政府性抽样调查工作和各种专项调查,以充分的代表性推断全市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服务和决策依据。
(三)内江市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布置、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情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民意调查,承担市党政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及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13号附12
联系电话:0832-2022701
传真电话:0832-20227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