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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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体育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24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字体:

安全生产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切实抓好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特制定市体育市场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

  一、举报范围

  在内江市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危体育场所。上述企业(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均有权利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的,公民有权利向内江市体育局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送至或者邮寄至内江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72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32-2103432

  3.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

三、举报人保护

我局将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送领导审阅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我局将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

四、举报受理

受到举报的高危体育场所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的要认真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写出整改意见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并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
    五、举报奖励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按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执行期限

  本制度由内江市体育局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江市体育局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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