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8510224/2020-00002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无
  • 发文机关: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0-11-23
  • 有效性:有效

内江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备战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字体:

  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以下简称省十四运会)比赛将于2022年7—8月在乐山市举行。为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承训单位(学校)等的职责,切实抓好我市参加省十四运会各项备战工作,促进我市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设置

  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确定设置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举重、柔道、国际式摔跤、拳击、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棒球、垒球、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轮滑、帆船共24个项目作为我市参加省十四运会的项目。

  二、项目布局

  (一)项目布局原则。

  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总原则,项目布局以市、县(市、区)业余体校、各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为主,其它单位和社会团体作补充,合理利用人才、场馆、人文、地域等资源优势,强化布局重点项目和优势项目,力争布局一般项目,大力扶持有发展潜力的新开设项目,并借助省、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和地方高校的力量,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的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承训单位(学校)。

  1.田径:内江市体校、内江市翔龙中学、资中县体校、资中县第二中学、隆昌市第一中学;

  2.帆 船(帆板):内江市体校;

  3.游 泳:内江市体校;

  4.跳 水:内江市体校;

  5.体 操:内江市体校与内江市实验小学校、内江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联合承训;

  6.艺术体操:内江市体育中心;

  7.柔 道:内江市体校;

  8.举 重:内江市体校与市中区体校联合承训;

  9.国际式摔跤:内江市体校;

  10.拳 击:内江市体校与市武术协会联合承训;

  11.跆拳道:内江市体校;

  12.武 术:

  (1)武术套路:内江师范学院,威远县体校;

  (2)武术散打:内江市体校与市武术协会联合承训,隆昌市第二中学;

  13.乒乓球:内江市体校,隆昌市体校与隆昌市大南街小学校、隆昌市第一实验小学校联合承训;

  14.羽毛球:内江市体育中心;

  15.篮 球:

  (1)男篮甲组:内江市第二中学;

  (2)女篮甲组:内江市第二中学;

  (3)男篮乙组:内江市体育中心;

  (4)女篮乙组:内江市体育中心;

  (5)男篮丙组:内江市体育中心与内江市第一小学校联合承训;

  (6)女篮丙组:内江市第十小学校;

  16.排 球:

  (1)男排甲组:内江市第六中学;

  (2)女排甲组:内江市第七中学;

  (3)男排丙组:威远县河北街小学校;

  (4)女排丙组:威远县河北街小学校;

  17.足 球:

  (1)男足甲组:内江市第一中学;

  (2)女足乙组:资中县第一中学;

  (3)男足丙组:内江市体校;

  (4)女足丙组:资中县第一中学与资中县体校联合承训;

  (5)男足甲组5人制:内江市体校;

  (6)女足甲组5人制:内江市体校与资中县体校联合承训;

  (7)男足乙组5人制: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隆昌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隆昌市莲峰小学校;

  (8)女足乙组5人制:内江市体校与资中县体校联合承训;

  18.棒 球(男子甲组):资中县第二中学;

  19.垒 球(女子甲组):资中县第二中学;

  20.射 击:东兴区体校与内江第三中学联合承训;

  21.射 箭:东兴区体校与内江第三中学联合承训;

  22.赛 艇:内江市体校与市中区体校联合承训;

  23.皮划艇(静水):内江市体校与市中区体校联合承训;

  24.轮 滑:内江市体育中心。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省运会是检验各市(州)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实力和竞技体育发展成果的盛会。市政府对内江市参加省十四运会备战工作统一领导。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以及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承训单位(学校)等积极参与,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市体育局负责统筹规划项目设置和布局、人员配备、资金使用、训练场馆、器材购置等,检查督促指导各参赛项目的选材、组队、训练、参赛、管理、输送等工作,负责内江市参加省十四运会考核办法等文件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各直属承训单位的运动员读书(借读)、升学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承训学校的训练管理工作;会同市体育局作好内江市参加省十四运会相关考核办法等文件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辖区内教育和体育局、承训单位(学校)做好选材、训练、参赛、管理、输送等工作,提供人员、经费、运动员读书(借读)升学、训练设施设备等保障。

  (四)市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备战参赛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五)市公安局负责运动员身份证办理、参赛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六)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由本级承担的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费服装费及备战、参赛、奖励等经费的保障工作。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职称评定及有关奖励政策的落实。

  (八)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做好考核办法中涉及代表团工作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表扬文件的审核和落实工作。

  (九)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辖区内各承训单位(学校)的直接管理,解决好相关承训单位(学校)选材、组队、训练、参赛、输送以及运动员读书(借读)、升学等工作。

  (十)各承训单位(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承训项目的选材、组队、训练、参赛、输送、管理和安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

  1.经费筹集。我市备战和参加省十四运会经费主要由市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以及各项目承训单位(学校)通过有偿训练、社会团体赞助等方式筹集。

  2.经费管理。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市体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县(市、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3.经费使用。

  (1)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承训项目器材和装备的购置;年度锦标赛参赛、省运会参赛和奖励;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服装费补助;省训运动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运动员补助;安置运动员读书升学学校经费补助等。

  (2)使用原则。重点项目、优势项目重点投入,按承训项目按年度比赛获得金牌、奖牌,被省政府报调运动员人数,或在省、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集训、代训运动员人数多少等进行投入。

  4.政策保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令第15号《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7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把本地承训、参赛项目的业余训练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对我市备战省十四运会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保证我市竞技体育的正常开展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稳定运动员队伍。

  1.解决运动员训练、读书、升学等相关问题。

  (1)参加省十四运会运动员的训练、读书、升学等有关事宜,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解决。

  (2)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对接收运动员读书的学校给予招生、考核等政策扶持,解决学校和教师的后顾之忧,确保运动员就读工作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学校要有大局意识,要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解决运动员训练、读书、升学的相关事宜,加强运动员管理,积极支持训练和参赛。

  (4)加强校地合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要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市体育局等单位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府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与地方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拓宽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争取高水平运动员进入地方高等院校学习的优惠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2.落实保障政策。

  (1)对本周期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可以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2)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运动员和省训运动员提供适当的经费补助。

  (3)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令第15号《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76号)的相关规定,落实运动员生活补贴和服装费。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1.充实队伍。各级人事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县(市、区)业余体校、项目承训学校对教练员(体育教师)的需要,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学校)开展教练员(体育教师)的招聘工作,吸收思想品质好、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的教练员(体育教师)承担省运会备战训练工作,鼓励有关单位按规定聘用社会上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和执教能力的体育人才承担业余训练工作,确保教练员(体育教师)队伍逐步充实,素质不断提高。

  2.严格管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承训单位(学校)要抓好教练员(体育教师)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对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教练员(体育教师)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取消省运会备战执教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保障训练场地和器材。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督促承训单位(学校)为运动队提供必备的训练场地和器材。

  (五)配备相应的辅助人员。

  各承训单位(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障各运动队的训练正常开展,确保内江市参加省十四运会的备战工作顺利实施。

  (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承训单位(学校)要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教练员(体育教师)、辅助人员向运动员提供违禁药品,严禁运动员服用违禁药品,违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惩。

  (七)加强安全保障。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承训单位(学校)要加强运动队教育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承训单位(学校)必须为参训运动员购买训练意外伤害、医疗等保险;市体育局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参赛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选材。

  1.健全机制。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承训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选材机构,建立健全全市选材网络,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库,积极鼓励、支持教练员常态化开展选材组队工作。

  2.科学选材。各承训单位(学校)根据项目特点和对运动员年龄、身体形态、素质、机能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制定选材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科学选材。

  (二)抓实训练。

  1.保障训练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承训单位(学校)要积极组织安排教练员训练,并鼓励教练员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坚持训练,确保训练科学性、连续性、有效性。各运动队每年必须保证280个以上训练日,每天训练时间必须保证2小时及以上。

  2.规范执教管理。教练员(体育教师)应按照训练大纲结合运动员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训练计划,并统一使用省、市体育局制作的教案本备课。

  3.强化安全意识。承训单位(学校)须加强对运动队的教育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训练保护,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细参赛。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承训单位(学校)要做好运动员的注册、资格确认、报名等相关工作,积极组队参加本周期省青少年锦标赛和省十四运会。

  (四)强化输送。

  在省十四运会周期内各项目教练员必须向省、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教练(含我市在省级单位优秀运动队任教的教练)输送省十四运会适龄队员1—2名或在相关项目运动队集训、代训一年以上,否则,将取消教练员(体育教师)参加省十四运会评优评先资格(“三大球”丙组及5人制足球项目的教练员除外)。

  (五)学训兼顾。

  承训单位(学校)在抓训练的同时兼顾做好运动员文化课教学工作,努力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并确保参赛运动员文化学习成绩考试合格,达到省十四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参赛要求。

  六、其它事项

  (一)目标任务。

  省十四运会参赛目标任务待《省十四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下发后另行制定。

  (二)考核办法。

  内江市参加省十四运会考核办法,将根据《省十四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下发后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