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体函〔2021〕106号
刘敏代表:
您好,关于你提出的“关于在社区(小区)安放健身器械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内江体育事业的关心,并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下面,就您提出的建议做一回复,希望您能满意。
一、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着力加强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已建成县级全民健身中心4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个、体育公园7个、全民健身广场30个、“农健工程”1813个,全民健身路径923条、健身步道105.8公里。目前我市主城区范围内“15分钟健身圈”已基本形成,全市社区健身设施和村级农民建设工程已实现全覆盖。
二、积极履行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市体育局作为规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职严格把关,在住宅小区健身设施建设方面,严格执行2005年11月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要求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人均室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0.1平方米”标准,并积极争取参与此项指标的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以确保指标落地落实。
三、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我市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进行内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改造完善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设施。2020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进场开工94个,待项目完工后预计可增设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12处、约6000平方米。并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老旧小区增设健身器械事宜,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健身器械设置工作,将其融入“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一并实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不断增长,根据上一周期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0.58平方米,远低于全国、全省的标准和要求。目前,我局正在对全市体育场地进行统计核查,待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多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
内江市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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