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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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体育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02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字体:

内体202276

王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内江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十四五末,市本级原则上建有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公共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


育公园、1个公共游泳馆。各县(市、区)原则上建有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可选建设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滑冰馆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行政村(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建设1个配置有室内、室外健身设施的健身中心,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全市统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各类全民健身设施项目。

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达标的新建居住区,不予通过验收;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三、精准施策改(扩)建健身设施

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合理做好国土空间的复合利用,建设一批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实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复合利用拓展场地设施功能

充分挖掘城乡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开发各类场地的复合利用功能。积极与文化旅游民政、教育、市政园林、水利、商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协调,加强健身设施功能整合。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规划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急两用改造。开展公园体育化建设,扩大公园内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

五、推进自然资源向体育释放路径

依托我市独特的山水湖林资源,因地制宜开发登山步道、骑行绿道、山地自行车道、汽车露营营地、水上运动基地、航空飞行营地等户外健身配套设施,发挥产业带功能,实现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和谐共生。加大新能源在体育场地设施中的应用,实现全民健身绿色发展。

六、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基础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鼓励采取建设经营转让(BOT)、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移交(BT)、工程总承包(EPC)等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七、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利用率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补助政策,鼓励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创新,借鉴一体化运营模式,统筹考虑新建场地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

八、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

建设全民健身智能服务平台。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体育场地设施中的应用,推进智慧健身新生态。加强健身场地间的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升全民健身场馆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成渝毗邻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机制措施。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2022年底基本实现人流量监测、场馆预约信息化。到2025年底,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实现更高水平的智慧化运营管理。全市智慧健身器材配建比例明显提升。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

内江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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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体函2022年76号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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