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体育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负责为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群众体育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为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2.负责为体育赛事活动、社会活动、业余训练及体育教学等提供场地、器材保障。
3.承担市本级体育场馆的开放、运行、维护及安全等服务工作。
4.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5.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体育运动技能培训。
6.协助开展体育宣传工作。
7.完成内江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工作安排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用党的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2.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抓好党建和巩固“体育先锋 健康内江”党建品牌建设成果等工作。
3.抓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加强对管辖内的LED宣传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梅家山体育场馆的氛围宣传管理工作。
4.拓展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多元化,有力推动全民健身蓬勃发展。
5.做好承训项目的训练及参赛等各项工作。
6.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7.做好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8.做好体育场馆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场馆、赛事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落地。
9.完成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3.6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合计413.6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3万元,支出合计413.61万元。市体育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13.61万元。较2022年减少6.25万元,下降1.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1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3.61万元,占中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1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6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3.61万元,较2022年减少6.25万元,下降18.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3.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13.61万元,较2022年减少6.25万元,下降1.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13.6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3万元,占总支出的0.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9.53万元,占总支出的8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占总支出的8.66%;卫生健康支出18.21万元,占总支出的4.40%;住房保障支出17.83万元,占总支出的4.31%。支出合计413.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参加培训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运行费用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退休人员报刊费支出。
6.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体育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 0.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备战和参加运动会、承办和参加体育赛事、体育训练、体育健身、体育交流合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与2022年预算增加0%。
(三)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公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场馆管理及业训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没有基金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0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内江市体育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内江市体育中心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根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各部门实际情况对各收支科目名称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教育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教育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教育教学业务开展,用于教育单位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直教育系统内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教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教育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教育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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