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11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

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内江市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www.neijiang.gov.cn),通过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内江市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内江市档案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

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2-2072068)。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0个工作日内无法答复,经批准可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2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32-2072068传真号码:0832-2109333邮政编码:641000。

(五)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省、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

邮  编:610021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通讯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邮  编:641000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366号

邮  编:641199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