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公开的方式
1、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内江市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www.neijiang.gov.cn),通过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内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四川省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目前,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互联网、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2-2274787)。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 |
受理点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 |
1.当面提交申请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三楼局办公室 2.公开申请邮政寄送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0832- 2274787 |
0832- 2263061 |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监督举报电话:0832—2022884,邮 编:641000
(二)行政复议
内江市司法局,通讯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邮 编:641000
(三)行政诉讼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366号,邮 编:6411199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